2023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消防救援大队招聘人员公告(13人)
2023-09-04 来源: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 浏览量:263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标准》《内蒙古自治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14〕21号)、《内蒙古自治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结合克什克腾旗消防工作实际,拟面向全市公开招聘13名人员(非正式编制),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3人,其中专职消防员9人(限男性)、驾驶员2人(限男性,具有B2及以上驾驶证),主要从事消防救援、车辆驾驶等工作;消防文员2人,主要从事文秘、辅助消防监督执法、消防宣传培训等工作。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中,在报名阶段出现驾驶员岗位报名人数少于实际招聘人数时,空缺岗位数调整到专职消防员岗位。具体岗位见职位表。(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消防救援事业;
2.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赤峰市户籍;
3.报考专职消防员岗位: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为退役军人或具有消防队站、政府消防专职队站执勤工作经验、从事应急管理岗位工作满1年及以上人员学历放宽至高中学历);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2年9月4日(不含)至2005年9月4日(含)期间出生),部队退役士兵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90年9月4日(不含)至2004年9月4日(含)期间出生);
4.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为退役军人或具有消防队站、政府消防专职队站执勤工作经验、从事应急管理岗位工作满1年及以上人员学历放宽至高中学历);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2年9月4日(不含)至2005年9月4日(含)期间出生),部队退役士兵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90年9月4日(不含)至2004年9月4日(含)期间出生);具有B2及以上驾驶证,能够熟练驾驶车辆;
5.报考消防文员岗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7年9月4日(不含)至2005年9月4日(含)期间出生);要求具有计算机类、公共管理类、汉语言文学类、新闻类、摄影、视频制作、新媒体运营、无人机操作等专业能力或相关工作经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与黑恶势力有联系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简章、报名、前置体检、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及政审、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消防文员不参加前置体检、体能测试环节,如果报考人数超过25人,增加笔试。各环节出现空缺,根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发布招聘简章
在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网、克什克腾旗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克什克腾旗融媒体上发布招聘简章,以后其他事宜均在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网(http://www.kskt.gov.cn/)发布。
报名及资格复审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2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克什克腾旗消防救援大队三楼报名处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方式。
2.有关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本《简章》中的有关招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报考者须携带《克什克腾旗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或《克什克腾旗招聘消防文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粘贴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免冠大一寸照片、空白处粘5张备用)、《克什克腾旗招聘专职消防员知情书》或《克什克腾旗招聘消防文员知情书》一式两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户口簿、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消防队站或政府消防专职队站工作经历证明以及《2023年克什克腾旗消防救援大队招聘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职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及之后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名称、专业)以及到报名开始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户籍及其他各项资格条件取得时间均截止到简章发布之日前。
工作简历:截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如报考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要注明本人是否有机关事业单位编制。
应聘人员须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信息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对填报错误信息、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核准后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核
报考资格审核工作与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克什克腾旗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审核人员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4.考务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初审通过的人员缴纳报名费20元,体能测试50元,如增设笔试缴纳费用50元,进入面试人员缴纳费用50元,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前置体检
基于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要求,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以下体检项目:
消防员和驾驶员岗位身体要求:
1.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无残疾、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2.身高:净身高在165厘米以上;
3.视力:单侧裸眼视力在4.5以上;
4.体重:身体匀称,过于肥胖或消瘦的考生(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30%以上者为过于肥胖者,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视为不合格。
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请谨慎报考。
5.前置体检时间:前置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通知。
(四)体能测试
1.前置体检合格的消防员、驾驶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克什克腾旗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赋分标准》执行(见附件2)。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有一个单项不合格(即单项不得分)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为保证体能测试安全顺利,患有心脏病、癫痫及其他不适宜剧烈运动疾病的人员,不得参加体能测试,若刻意隐瞒病情,导致体能测试过程中出现意外,后果由考生自负。
3.体能测试时间: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通知。
(五)面试
1.专职消防员、驾驶员岗位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2:1的全部进入面试;消防文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25人,全部参加面试;如报名人数超过25人,增设笔试,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数与面试人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持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4.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仪态等,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5.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
(1)消防员、驾驶员岗位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消防文员岗位总成绩为面试成绩。考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增设笔试,总成绩=笔试×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以体能测试成绩排序,体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再另行加试确定。加试形式由克什克腾旗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试总成绩在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网公布。
(九)体检
1.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及职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在指定的时间和医院进行,专职消防员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消防文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费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十)考察及政审
1.考察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一)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公示期满,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克什克腾旗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为期两年,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凡违反法律法规、单位纪律、劳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及自身原因等不能胜任工作的,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视同为自动放弃。
(三)聘用人员由克什克腾旗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实行封闭式管理,其间违纪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专职消防员试用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其间违纪或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六、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结束后专职消防员、驾驶员基础工资2980元/月(其中包含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绩效工资1000元/月。消防文员基础工资2980元/月(其中包含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二)职务工资:任班长职务400元/月,副班长职务300元/月,任驾驶员职务300元/月。
(三)缴纳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专职消防员工作期间提供统一的食宿、备装和管理教育等。
(五)每年定期安排1次免费体检。
七、专业工作要求
专职消防员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克什克腾旗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分配至克什克腾旗灭火救援一线岗位工作。实行每月22天工作制,原则上每月轮休8天的轮班休息制度,遇到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等特殊敏感时间采取错时休息制(具体情况结合实际工作灵活安排)。工作日采取24小时驻勤,准军事化、准现役管理。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通知,保持通信畅通,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与各招聘环节,超过规定时间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区防疫指挥部的防疫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在参加前置体检、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具体要求见各招聘环节准考证。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招聘条件、招聘程序、招聘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招聘事宜由克什克腾旗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76-5801189。
克什克腾旗公开招聘政府专职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4日
附件1: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战斗员).doc
附件2: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驾驶员).doc
附件3:消防文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招聘专职消防员知情书.docx
附件5: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doc
附件6: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1).doc
附件7:招聘专职消防员岗位计划表.xlsx
原标题:2023年克什克腾旗消防救援大队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kskt.gov.cn/xwzx/tzgg/202309/t20230904_2130316.html